INTRODUCTION TO THE PARK
灵寿经济开发区于2012年10月29日被省政府正式批准为“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1.2平方公里,分为东区和北区两部分。其中,东区位于县城东侧,规划面积5.7平方公里,北区位于县城东北5公里处,规划面积5.5平方公里。两区已建成面积2.3186平方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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